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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续贷吗 会有影响吗

很多考生都想知道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续贷吗?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,以供参考,一起来看看吧!

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续贷吗 会有影响吗

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续贷吗

助学贷款可以中途停止贷款。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后,如果因为家庭情况没那么困难,第二学年不需要再继续申请助学贷款,学生可以在续贷的时间段不再提交续贷申请即可,不需要什么很复杂的流程。

一般来说,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的,学生可以贷款一年后停贷,也可以连续贷款三年,或者中途停止贷款,具体贷款期限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来决定。

每年到了助学贷款续贷的时候,需要贷款学生在相应的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,续贷时间截止后,没有收到某位学生的续贷申请,那么就视为该学生自动放弃续贷。如果不慎提交了续贷申请又不想续贷了,后续的流程不要办理即可。

如果学生已经走完了所有的续贷流程,就说明续贷已经成功,还想要拒绝续贷的话,只能等下个学年。

助学贷款不续贷了会有什么影响吗

只要学生后续正常上学,完成学业,毕业之后按时还款即可,没有什么影响。如果中途退学了,那么放款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,可能会提前收回本息,这个可以跟银行进行协商,退学学生需要向校方索要贷款合同。

如果退学并想要提前还清助学贷款的话,学生需要在办理离校手续前,向银行方提出清账,期间产生的利息需要自己负责。

扩展资料

相关知识

1、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。按照规定,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,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,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。如当年专升本、考上研究生,需于9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,办理就学信息变更,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。

2、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。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(如2013年6月份毕业,则应该是2015年12月20日前)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,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,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,具体时间见《借款合同》。

3、及时更新联系方式

(1)每年12月1日前,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,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,至贷款还完止。

(2)每年12月1日前,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,更新个人相关信息,查询需要还款情况,至贷款还完止。

4、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?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(如:服义务兵役、参加“三支一扶”等),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,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,不会直接抵扣贷款,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,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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